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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条件

1. 接受。养贞轴承(卖方)特此接受买方在本协议正文中描述的产品订单,但这种接受明确以买方接受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为条件。卖方不受买方采购订单中任何条款的约束,这些条款提供了本条款之外的附加条件或与本条款不同的附加条件。

本协议的条款在 (i) 根据本协议订购的产品交付和 (ii) 买方和卖方就此类产品签署附加担保协议后继续有效。如果上述条款与此类担保协议相冲突,应以后者的条款为准。

2. 发货。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所有价格均为国内装运包装产品的价格,交货地点为工厂或装运地点。装运日期为近似值,并以及时收到所有必要信息为基础。自装运点起,所有损失风险均由买方承担。买方应支付至最终目的地的所有运输和交货费用。

3. 价格此处或买方订单中所述的价格均以当前成本为基础。卖方可在交货前随时提高此类价格,但仅限于订单中全部或任何部分产品的价格,以弥补卖方相应增加的成本。此类价格不包括合理和正常的当地准备和交付费用,买方将在收到卖方的相关发票后支付这些费用。

4. 付款。可以分批发货,但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支付货款。财务费用以交付所述产品时的有效费率为准。此处的销售条款须经信用批准,卖方可在交货前随时修改最初指定的付款条款,以确保及时支付所订购产品的货款。

5. 税收。本协议正文中列出的税额(如有)仅为近似值。买方有责任全额支付适用于本交易或因本交易而产生的所有税款,不包括特许经营税和按卖方净收入计算的税款。买方应支付卖方随时要求支付的所有此类税款,就像最初添加到价格中一样。如果卖方支付了此类税款,买方应向卖方偿还。

6. 担保权益和违约。卖方应保留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产品的担保权益,直至买方付清包括税费、交付费和其他费用在内的总售价。买方同意签署并向卖方交付卖方要求的任何附加担保协议。

如果买方未能或拒绝接受根据本协议订购的产品的交付,或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约定和条件时违约,卖方可以保留已存入或支付给卖方的现金以及卖方接受的产品的销售价格(如有),并将其用于支付其损失。如果卖方在违约时已将订购的产品交付给买方。卖方可以不经通知或要求而宣布全额到期应付,并可以收回产品。对产品的收回和处置,以及对任何缺陷的诉讼,均应依据适用的法律进行。本协议中规定的对卖方有利的补救措施不应被视为排他性的,而应是累积性的,并且是对卖方有利的现有法律或衡平法中所有其他补救措施的补充。

7. 保修。卖方保证每件新产品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无材料和工艺缺陷。卖方在本保修条款下的唯一义务仅限于在交付给买方后九十 (90) 天内,根据卖方的选择,修理、更换或赊销在正常和适当使用和维护情况下证明存在材料或工艺缺陷的任何部件;但是,前提是买方及时向卖方发出任何此类缺陷的书面通知和令人满意的证明,并且此后将此类部件退还给卖方(预付运输费用),且卖方的检查证明此类部件存在缺陷。

本担保不适用于因超载或其他误用、疏忽或事故而造成的任何产品或配件或附件的损坏,本担保也不适用于任何产品或配件或附件的修理或改动,根据卖方的唯一判断,这些修理或改动会影响其性能、稳定性或制造时的一般用途。

本保证代替所有其他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所有权除外),不存在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间接或特殊损害承担责任。

8. 延迟。对于因超出卖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遵守任何联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构的任何法规、命令或指示、天灾)而造成的延迟交付或制造所导致的损失或损坏,卖方概不负责、 买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民事或军事当局的行为、火灾、罢工、工厂停工或改建、禁运、战争、暴乱、运输延误,或由于卖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而无法从卖方的正常来源获得必要的劳动力、制造设施或材料; 因任何此类原因造成的任何延误都应构成延长交货日期的理由,收到货物应构成放弃所有损害索赔。在任何情况下,买方或卖方均不对特殊或间接损失负责。

9. 取消。买方可以取消订单、减少数量、修改规格或延长计划,但双方必须就合理适当的取消费用达成一致,取消费用应考虑到卖方已发生的费用和已做出的承诺,买方应赔偿卖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0. 整个协议和适用法律。卖方和买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受俄亥俄州法律的管辖。买方和卖方希望将本协议的条款作为双方协议的最终表达,并将其作为适用于买方订单的所有条款的完整和排他性声明。除非由卖方分支机构的销售总经理以书面形式在此声明,否则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放弃、修改或补充对卖方均无约束力。如果买方的采购订单与本协议的条款发生冲突,应以后者为准。本文件正面出现的对本条款的所有更改或修改应优先于本文件的印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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